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青骨项目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09-10 15:41:32 点击数:

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合作协议相关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(简称“青骨项目”)留学人员申报与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选派计划

1.选派名额:4人。

2.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:

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,留学期限为3-12个月。

3.留学国别及单位:

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、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、科研院所和实验室等机构。

二、资助内容

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:1共同资助,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。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青年教师,且符合下列条件:

1.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,身心健康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师德。

2.申请人需在计划派出时入校工作满2年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、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、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,发展潜力较大。

3.申请人须于19781月1日以后出生。

4.申请人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,邀请函须注明在外研修方向,该方向应与申请人的教学科研工作相一致。2024年青骨干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2512月31日,故邀请函以及在系统内填写留学日期应介于202412月至202512月间。

5.申请人应具备使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,外语水平达到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》规定的合格标准,查询网址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119。

6.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:

1)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;

2)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;

3)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;

4)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,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,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(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);

5)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、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。

四、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

派出人选采取“个人申请、院部推荐、专家评审、择优上报”的方式进行选拔。具体时间安排:

1.9月10日至9月14日,个人申请,院部推荐。
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日起可向所在院部提交个人申请(申请所需材料填报说明见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120)。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,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研究决定本单位推荐名单,并于9月1411时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推荐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(附件1-4以及用于佐证申请人资质条件的相关材料),电子版发送至418006@jlufe.edu.cn纸质材料送至综合楼241(附件1-4需签字盖章后提交、一式一份,佐证材料需装订成册提交、一式三份)

2.9月15-9月18日,校内专家评审,确定派出人选。

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,经专家签字确认的拟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束后,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评审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,确定推荐人选。

3.9月19-9月23日,公示期。

4.9月24-9月25日,网上申报。

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进行网上报名。报名网址:http://apply.csc.edu.cn。填报说明见: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3116网报成功后,打印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》(访学类)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准备相关佐证材料。将申报材料于9月25日15时前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。

5.学校将拟派人选的材料于9月30日前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,完成申报工作。

6.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11月份底公布录取结果。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12月31日,被录取人员将于此前日期签约派出。

、项目咨询

联系人:徐明谷旭菲

电话:8453977584539078

地址:综合楼240室241室


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20249月10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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